德高望重的吕侯,建议周穆王布训令,申述夏朝的从轻处罚的刑律。
史官根据相关事实写了《吕刑》。
(以上是序文)
德高望重的吕侯建议周穆王我们周国已经建国百年了,如果跟人比较的话,已经是一个老人了,要考虑现行的法律应当做适度的修订,以整治四方诸侯和民众。
周穆王采纳了吕侯的建议,并听取了吕侯对夏朝以及夏朝以前的法律的深入研究。之后,周穆王召集众官员,宣告对刑法的修订意见。
周穆王说“在古代有这样的教导在黄帝时代,苗民部落的领蚩[chī]尤带头作乱,参与作乱的人扩大到普通平民,民众没有不做盗匪的,彪悍的山民结伙内外作乱,抢夺他人财物,假冒天命诈骗他人财物。
苗民不再相信祖先信奉的神灵,苗民的君主只采取刑罚来制服民众,制定了五种酷刑,对民众说酷刑就是法律。
苗民的君主可以无故杀死无罪的人,并且开始放纵地对民众施行割鼻、砍脚、割去生殖器、脸上用刀刺字涂黑这些酷刑。
于是,凡是触犯法律的人一律施以酷刑,而不去考虑是不是过当、有没有申诉之辞。
在如此无法无天的社会环境熏陶之下,民众之间盛行相互欺诈之风,良知泯灭、民情纷乱,没有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,也没有了内心的中正,甚至于背弃、背叛面对神灵订立的盟约。
苗民的君王用可怕的酷刑威吓民众,广大民众遭到杀害和残害,百姓普遍地向上帝祷告诉说自己无辜受害。
上帝监督天下的民众,看到苗民的君主没有香气远播的美好德政,只有酷刑散出的刺鼻的腥臭。
伟大的帝王高阳帝(姚葵醴注高阳帝是黄帝的孙子),他怜悯同情广大的百姓无辜地受到残害,于是奉行上帝奖善罚恶的威严,把惩罚报应到那些虐民害民的人头上,阻止虐待民众的行为,杀尽那些残害百姓的罪人,使得这些罪人没有后代。
高阳帝降下命令,让重和黎二人分管祭天和政事,切断了普通民众和上帝的直接联系,从此,上帝不再降低自己的高贵身份而去直接亲近启示民众了。
本章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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