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学培训的教室时,看到她跟旁边的女生开心地说着话,转头的时候,就望进了他的眼睛。 凌舜还记得当时是十一月,那天气温较低,教室的桌椅颜色都偏深,深棕色的桌椅,深青色的窗帘,黑色的黑板,而她的笑容是那一片暗沉色调中唯一的亮色。 后来去了密歇根大学读硕士,在那个寒冷城的市,他在无数个秋冬中回忆起那天她的样子。 如果高二那时没有生那样的事,牵起她的手就不会再放开。 既然分开了,伤害已造成,就不要再纠结于此。 因为不知道如果重在一起的话,自己在再次面对类似的问题时是不是能够不再屈服于现实压力。 &em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