寫青梅的時候,讓宋嘉木每天堅持跑步六公里,讓我感覺很爽,好似我也一起雲跑步了一樣,於是我樂此不疲地寫他每天都要跑六公里,偶爾甚至喪心病狂地想給他加到十公里。 腦海中就有一個畫面,一個帥氣年輕的小伙,流著汗,奔跑在清晨的朝陽當中,從花半里開始,經過錦繡路,跑到安江路,再提著早餐跑回來,敲響對家少女的房門。 其實開書的時候並沒有想那麼多,有個大概的主線,反正就邊寫邊想了。 上本書完結之後,因為發生了點事,一直在休養,拖著到了二月底才開始琢磨書,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宋嘉木和雲疏淺的兩本書,算是我當時廢掉的兩個想法吧。 主要就是寫得不順暢,沒感覺,當時我都覺得自己又得再鴿一個月了,後來一直鴿到了快三月底,某天突然很想寫這麼一個青梅竹馬的故事,然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