钧重读了一遍张居正的奏疏,对这句话大为赞同。 “先生这一句话写的好,难的不只是制定适合的制度,更重要的是将其顺利正确的执行下去。” 执行不到位,再好的经都会被人念歪。 就像修撰《实录》时暴露出来的问题一样,如今的大明官场,各处都存在着人浮于事,公文泛滥却没有实效的问题。 因此,张居正以重申洪武时祖制为借口,制定考成法。 从此以后,六部要做的工作,按照轻重缓急,都要定下一个明确的期限,做成考成簿。 内容抄录两份,一份送到六科,一份给内阁。 六科言官们按照考成簿上的内容稽查六部,内阁负责监察六科。 按照旬、月、季、年为限,定期考核。 如此一来,不需要兼掌吏部或都察院,内阁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