料做成的衣裳,戴最华贵的首饰,还要吃京城里最大酒楼里的鸡腿,吃最好吃的点心,如果能吃御膳房里的就好了,欢欢长这么大还没吃过呢!” 为了小欢欢后面这句话,李寻欢只能上了! 因为先前李寻欢杀了上官金虹,也算替朝廷除了心腹大患,瓦解了祸患一方的金钱帮,所以皇帝对他很是器重,这样一个有跟脚有才华有武力的臣子在身边,让他感觉很放心。 当年李老尚书也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,老尚书是个很聪明的人,身为他的儿子李寻欢应当也不差。 李寻欢从刑部小官做起,专门查那些江湖人犯的案子,他在江湖上的威望和人脉让他几乎一路顺风,没有抓不到的烦人,再令人头疼的大盗到了他手中,也得乖乖俯首,那两年里,李寻欢这个名字,成了一些江湖人心目中令人闻风丧胆的存在。 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