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的法官不认可李子昂的起诉理由,李子昂也是据理力争。 他认为许彬和对方是情侣关系,花销属于自愿赠与。 因为两人的关系一直没有坦白,不符合骗婚罪的具体特征 李子昂却是不怎么认为,主要有两点: 第一,在许彬再赠与对方财物时,是已经向对方明确过自己目的了的。 而对方收下了许彬的钱财,应被视为默认。 这也可以理解为变相的同意求婚。 第二点则是分手的理由和事后的态度。 在许彬的案件中,他的前女朋友是出轨被捉了个正着。 而捉奸的现场,是在对方的出租屋内。 许彬前女友居住的房子一直是许彬出的房费,那也可以因此理解为是在他自己的家中。 许彬起诉对方也有两点...